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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岁不可以选择离婚吗?

七十岁不可以选择离婚吗?

作者:陆咸鱼连载中 来源:公众号:苏木读物

【1】七十岁不可以选择离婚吗?...

主角:亭玉敬山分类:女频更新:2024-09-28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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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小说《七十岁不可以选择离婚吗?》,由网络作家“陆咸鱼”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1】七十岁不可以选择离婚吗?

《七十岁不可以选择离婚吗?》节选试读

发现那堆信的时候,我正在给老伴的同事当保姆。

信上说:亭玉,你一个人我不放心,得找个人照顾你才行。——敬山

我望着信上的落款,想起我老伴说给我找了个工作时的高兴模样,他说希望我能找到人生价值。

原来他只是希望能找个人来照顾他的白月光。

而我只是他们青春岁月里的一滴蚊子血。

01

再寻常不过的早晨,我照常开车送孙女去上学,然后赶去赵老师家里打扫卫生。

赵老师名叫亭玉,比我小五岁,也是大学教授,我很尊重她,就像尊重我丈夫一样。

赵老师今天不在家,于是我和往常一样用备用钥匙进去收拾家务打扫卫生。

可能是赵老师年纪也大了,有些糊涂了,才会把平时当宝贝一样的紫檀盒子落在了客厅,我怕丢了,于是想帮她放好,结果一拿,里面的信封便掉了出来,洋洋洒洒落了一地,我慌着去捡,手指落到信封上却顿住了。

上面写着[赵亭玉收——丁敬山寄]。

我看着上面的名字,愣了一下,然后颤抖着手拿起一封,拆开之后,泛黄的纸张被保存得很好。

信上写

「亭玉,虽今生无法与你执手,但我心中唯念你一人。」

「你是我触不可及的白月亮,照亮了我漆黑的人生。」

……

一封封,一件件,从2002年的冬写到2023年的夏,一月一封,风雨无阻。字迹清晰,遒劲有力,我这下再也无法欺骗自己。

这个写信给赵亭玉的男人正是我的老伴丁敬山。

而最近一封是上个月刚寄过来的,落款日是我来的那天。

「亭玉,你一个人来这边我不放心,得有人来照顾你。」

我看着这句话,眼泪忍了许久终于忍不住落下,啪嗒砸在手背上,冰凉一片。

孙女上学后我总是一人在家,于是想找个活干干,补贴家用,顺便减轻儿子的还贷压力。

我这个年纪的女人,又没读过什么书,除了保姆保洁,几乎找不到别的活计。

起初儿子是不同意的,他是大学老师,嫌我出去当保姆给他丢人,也怕别人说他不孝。

但他的房贷压力确实大,总之事情就僵在了那里。

后来还是我的老伴丁敬山力排众议,托人为我找到了一份合适的工作,照顾一个独居的老师,也就是赵亭玉。

我去上班那天,见我紧张,丁敬山握着我的手对我说,秀珍,大胆去做,这是你自己的人生,再说了,照顾人是你最擅长的事,不是吗?

他的掌心一如往常那么温暖,抚平了我所有的不安。

可我没想到,他让我照顾的却是他心底留恋多年未曾和我说过的白月光。

02

我强忍着悲痛做完了手里的活,不为别的,有始有终,是我的为人处事原则。

时间尚早,我提前回了家,家里空无一人,了无生气,我曾一个人度过无数个这样的日子,等丈夫,等孩子,如今依然如此。

鬼使神差下,我走进丁敬山的书房,他的屋子里有个上锁的柜子,从来不让旁人动,钥匙在他的枕头底下,他以为我不知道。

我打开那个柜子,果不其然,里面同样躺着几十封信件,署名赵亭玉。

我颤抖着手地打开,自虐般地一封封读完,像是一个偷窥别人幸福的小偷,可明明,我才是他的妻子,陪他走完了大半人生,怎么到头来反而落得个夫妻离心的结局。

「你怎么这么早回来了,亭,赵老师今天怎么样?」

就在我读信的时候,丁敬山从学校回来了,他一边放下公文包,一边走进书房,在看到我手里攥着的信时表情肉眼可见得难看起来,他的语气前所未有的严厉,「我不是说过嘛,不要胡乱翻我东西!」

说着就走过来要抢走他的宝贝信件。

我任由他夺过,在心底默默自嘲,瞧我多傻,他分明表现得那么明显。

「你和赵亭玉,合起伙来骗我有意思吗?」我讥讽着开口。

「你在胡说什么,这是我和学生的来往信件。」

听到赵亭玉的名字,他的表情有点不自在,但还是一边心疼地抚平被我弄皱的信纸,一边埋怨道,「以后不要进我书房,知不知道个人隐私,还有不要扯到人家赵老师行不行。」

「“你是我触不可及的白月亮,照亮了我漆黑的人生”」我望着丁敬山,一字一句地念出他给赵亭玉写的诗,语气冰冷。

他的动作顿在了那里,而后错愕地看向我。

他不知道我识字。

他知道什么,他什么也不知道。

他只知道我大字不识一个,穿着土气,和这个家格格不入。

「秀珍,我,我和亭玉只是朋友,不是你想得那样。」丁敬山走上前抓住我的手想要和我解释,我却用力甩开。

「别碰我,我嫌恶心。」

他难以置信地望着自己空落落的手,陡然拔高了音量,脸上带着恼羞成怒的怒意:「我承认,这事是我有错在先,但你也不要蛮不讲理好不好,我和亭玉只是同窗好友,前些年因为工作才偶然联系上,平日也只是写写信交流一下近况,我问心无愧。」

「再说了,不是你说在家闲得慌想找个事做吗,亭玉身子弱,刚好缺个人照顾,我就想到了你,你不也做得很开心吗,怎么到头来反而指责我,你能不能讲讲道理。」

道理,我和他做了将近五十年夫妻,陪他从籍籍无名的年少走到皑皑白雪的暮年,这么多年的夫妻情谊居然抵不过一句道理。

[讲什么道理,你出轨的道理吗?]我反问他。

「出去!现在赶紧从我的房间里出去!」

他大吼着将我推嚷出来,陈旧的木门嘭地在我面前砸上,发出嘎吱嘎吱的响声,好像也在嘲笑我这么多年的付出只是镜花水月,空欢喜一场。

03

我和丁敬山算是撕破了脸,他不肯道歉,每日一回家就躲进书房,而我不愿意像过去的一次次那样低头认错,更不愿意回到我和他的卧室,所以每日枯坐在儿子小时候的卧房里发呆。

时间一长,儿子也就知道我们发生了什么事,所以周末一到他就带着孙女来看我,在我搂着孙女逗乐的时候忍不住规劝道:「我爸那事我已经听他说了,他和赵老师真的没什么,赵老师是我大学导师,两人还是我给联系上的,只是老同学叙旧,谁年轻时没几个好朋友,您不是还和之前住我们隔壁的刘姨是好姐妹嘛。」

我充耳不闻,只是拿着玩具陪孙女一起玩。

「我爸那个人您也不是不知道,当了一辈子教授,知交遍天下,现在年纪大了,好多老朋友都去世了,现在也只有个赵老师可以陪他说说话,有我看着我爸,您还不放心吗。」

见我一直不理他,儿子似乎有些不耐烦了,皱着眉头抢过我手里的玩具递给孙女:「去去去,找你妈去。」

「妈,您别闹了行不行,我一天到晚忙着上班挣钱,下班了还得解决您老两口的感情问题,现在就连学校都知道我爸那点事了,还来问我,我真丢不起那个人,而且我爸说的对,这事本来不就是您自己提的吗,当什么保姆,我当时劝了您多久,我们家好歹也是书香门第,结果你出去当保姆,丢人就不说了,还闹到今天这样,难不难看。」

「再说我爸,那对您是真的没话说,从小谁家不羡慕您嫁了个好人家,有知识有文化还是大学生,您个农村出来的妇女,如今子孙满堂,多少人说你命好,您再看隔壁刘姨,中年丧子,老了闹离婚,临了临了死在外面都没人知道——」

嘭!

我将手边的茶杯砸在了地上,茶水溅了一地,打断了他的话。

「滚。」

儿子显然还没回过神,抱起一旁吓哭的孙女难以置信地看着我:「妈,我是您儿子啊!」

「滚!」我指着门,低头看着满地的狼藉,胸口一阵一阵的疼。

「真是农村妇女,一点道理不讲,不知廉耻。」

孙女的哭声渐行渐远,我慢慢蹲下来,收拾着地上的碎玻璃。

玻璃角划破了我的掌心,却不见血。

怎么会见血呢,这双手扛过几十斤重的沙袋,掰过粗糙刺手的玉米杆子,握过破旧的方向盘,早就被生活涂上了一层厚厚的茧子。

可如今,就连我的亲生儿子都在埋怨我小题大做,丢人现眼,却从来没想过是谁用奶水将他喂养长大,是谁每天跑十几里路接他上下学,是谁省吃俭用把最好的都留给他。

我生他养他那么多年,到头来却抵不过时常年忙碌在外只有逢年过节才会给他买一盒大白兔糖的丁敬山。

他爱父亲如山,怜惜父亲人到暮年寂寞无聊,于是做了那媒人,那我呢,他可曾想过我这个母亲一分一毫,想过我也会觉得孤独。

这是我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啊,几十年前生他疼得我几乎要昏过去。

刘娟,你说,怎么这块肉掉下来几十年还是这么疼。

03

丁敬山今天又给我留了早饭。

他拉不下脸和我道歉,于是和以前每一次吵架一样,给我带些我爱吃的和用的,期冀着晚上回来就看到家里恢复原样,继续当他的好父亲,好丈夫。

刚买的包子还热着,是韭菜馅,我看了一眼,毫不犹豫地将包子倒到垃圾桶里,自己煮了粥,和了肉馅包包子。

包子只包了一半,门铃响了。

我擦了擦手上了面粉,走过去开了门,是赵亭玉。

对方一袭蓝色碎花裙,头发油黑发亮,用一根簪子挽住,站在那宛如一幅画,而我身上穿着街上买的30元一件的打折短袖,腰间围着已经用了十几年的旧围裙,头发花白。

「阿姐。」她唤我,一双含情眼温柔似水,当时我有多庆幸自己遇到一个好雇主,如今就有多恨。

我皱着眉头一言不发就要关门,一只手却在门即将关闭之际伸了过来,抵在门缝:「哎呀,嘶——」

赵亭玉收回被门夹得青紫的手,眼眶顿时红了一片:「阿姐,我今天来就是想和你解释的,你就让我进去把话说完好不好。」

我打开门:「就在这里说吧。」

「我和敬山真不是你想得那样,二十年前你儿子做了我底下的研究生,我只是觉得他和敬山长得像,后来才知道他就是敬山的孩子,这才和敬山联系上,我承认,年轻时我们曾互相仰慕,但他已成家,我也早就嫁作人妇,所以我们偶尔写写书信回忆一下大学时光,只是知己之情,真的没发生什么。」

「他也只是可怜我老年丧夫,孩子又在国外,一个人孤苦伶仃,才想着找个人照顾我起居。」她说着,用那只完好的手擦了擦眼角的泪。

「我起初也不知道他找的人就是你,但他说你不介意,是个好人,阿姐,真的很感谢你这段时间照顾我,这件事确实是我和他考虑不周,我已经说过敬山了,他也知道自己错了,您就别怪他了好不好,阿姐。」

她说着挽了下耳边的碎发,仪态万千。

「读书人就是了不起,当三都能说成知己,还有别叫我阿姐了,新中国倒没有小三和正室当姐姐妹妹的规矩。」

我看着赵亭玉的脸变得煞白,心里畅快了几分,不想被好事的邻居当猴看,我骂完后甩手关上了门。

然后我脱力地靠在门上,女人的哭声被隔到了门外,断断续续的,我觉得我也该哭的,可这段日子哭太多了,现在怎么也哭不出来。

04

丁敬山来找我是意料之中的事,我正在收拾衣物,他直直地冲了进来:「田秀珍,你太过分了!你怎么能这么说亭玉呢,简直是,简直是泼妇!」

他的脸涨得通红,气得吹胡子瞪眼,仿佛我做了什么十恶不赦的事。

我没理他,一件一件叠着春夏秋冬要穿的衣服。

[亭玉这辈子都没受过这么大委屈,手都紫了还反过来劝我别和你置气,你看看人家,再看看你,简直是天壤之别!]

我依旧没搭话,或许是我无所谓的态度刺激到了他,丁敬山突然冲过来一把将床上已经叠好的衣服扫到地上:「你闹够了没有!」

他的胸口上下起伏,声音大得震天响,之后是死一般的寂静。

我平静地捡起地上被他弄乱的衣服,看向他,说出了这几天以来对他的第一句话:「这句话应该我问你才对。」

「你什么意思,我已经说过很多遍了,我和亭玉清清白白,这些信只是普通的问候,我们这么多年夫妻,我的人品别人不知道你还不知道,我怎么可能出轨呢,你说你怎么就不信呢。」

我懒得听他长篇大论,将口袋里皱皱巴巴的照片甩到他面前:「你要我怎么信。」

这是他俩的合照,照片上两人捧着花,青涩稚嫩,看向彼此的眼神中却饱含爱意,照片背面写着——眼前人是心上人。留存1977年秋。

这是他考上大学那一年,那一年我们的孩子刚满一岁。

「秀珍,你听我解释,我们确实是在大学认识的,但是我——」

「够了,我不想听,我只知道那年家里穷得揭不开锅,我只能托刘娟照顾高远,然后一个人去几十里外的沙场扛沙子赚钱,二三十斤的沙子,我每天要扛十几袋,一天只有五角钱,我舍不得吃舍不得穿,多的钱全部寄给你,生怕你读书挨饿受冻,可你呢!」

在我每天灰头土脸地赚钱养家的时候,你和所谓的知己在校园散步,作诗弹唱,畅想美好的未来,拿着我辛辛苦苦攒了许久的钱给心爱的人买花拍照,然后告诉我你们只是知己。

「如果你们这样算知己,那我算什么,你们的保姆吗?」

丁敬山听完我的话,一直挺直的背终于弯了下去,脸色灰白一片:「对不起,秀珍,对不起……」

我闭上眼,懒得去理会这一地鸡毛:

「事到如今我也不想多说什么了,这是离婚协议,签完给我」我将纸和笔递给他,拖着箱子看向这个几乎占了我大半辈子时光的男人,「我们离婚吧。」

05

我开着家里买来让我接送孙女的车出发了,身上带着这一个月的工资。

车不大,和刘娟的是一个型号,手机也是,和她一样,她说这种机子是智能机,有导航,走到哪都不怕。

但我不知道该去哪,长这么大,我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临市,那是丁敬山上大学的地方,冬天到了,我坐大巴车给他去送新做的棉衣。

但他嫌弃我穿着土气,不肯让我去校门口,现在想想,当时他可能就和赵亭玉勾搭上了,所以才不肯让我露面。

而我却傻傻地以为我给他丢了人,我是农村家庭的大姐,那个年代,大的让小的,大的要帮家里,所以我一天书都没读过,说实话,我是自卑的。

如果不是因为丁敬山下乡当知青,我也不会认识他。

他说我是个好女人,不嫌弃我,还说跟他是我受苦,因为他没什么钱。

我一点也不觉得苦,他长得端正,又会读书写字,甚至考上了我们这最好的大学,人人都羡慕我眼光好,而他在衣锦还乡之后也没有抛弃我这个糟糠之妻,接我到城里,让我住上了梦想里的大房子。

我是感激他的,甚至是仰慕他的。

所以我下定决心,要做好一个妻子,做好一个母亲。

于是那次回家之后,我买了一本新华字典,从最简单的拼音和开始认起。

时间兜兜转转,几十年弹指一挥间便已过去,我翻烂了那本新华字典,认识了上万个字。

可没读过书就是没读过书,事到如今我甚至连中国有几个省都不知道,刘娟给我讲过有特别多,云南,贵州,四川……一个接一个,山过去就是水,水完了连着山,连绵不断,天上的云一朵又一朵,像是赶不完的羊群。

我问她这有什么好的,干嘛要跑那么远,到底要去哪,她说先去北京吧,想看看毛主席。

可惜她死在了半路上,心脏病发作,没救回来。

旁人说她命不好,中年失去了唯一的儿子,老了之后发了神经要搞年轻人那一套和她老伴离婚,让大家看了笑话,所以老天要惩罚她,让她做孤魂野鬼。

「孤魂野鬼又怎样,我就想为自己活挣一次命。」

我当初不理解,因为所有人都说我命好,甚至连我的儿子都这么说。

我也就觉得自己命好了。

可现在我觉得,她的命才好,她的命窝在自己手里,人活着,得为自己活一次。

所以我点开手机,输下目的地——北京天安门。

我也想看看她所描述的那个世界。

一路上,丁敬山和儿子的电话一个接一个打来,时不时穿插着几条短信,我点开,刚开始都是丁敬山的,后来都变成了儿子的。

「秀珍,我错了,你原谅我好不好。」

「妈,您别闹了。」

……

「秀珍,你路上保重,饿了记得买包子吃。」

「妈,你太过分了。」

……

「妈,您怎么好的不学学坏的,你也想和刘姨一样死外面,那别人该怎么说我们。」

……

电话哒哒哒响个不停,我嫌烦,索性跟着短视频学会了拉黑,终于落得清净。

然而在我出发的第十天,儿子还是找到了我。

06

「多亏了小佳的电话手表有定位,不然我都找不到您。」

儿子一脸得意地看着我,随后有些不满地瞪了我一眼:「我知道您生我爸的气,但夫妻床头打架床尾和,总不至于闹到离婚这一步。」

见我不理他,他撇撇嘴,最后不耐烦地把手机递到我面前:「我实话给您说吧,我爸也真是老糊涂了,居然真要娶那个狐狸精过门,我可不想多个后妈。」

「狐狸精,我怎么记得你之前管人家叫赵老师。」

我看着丁敬山和赵亭玉近期的合照笑得一脸讥讽,儿子见状也说不出话,最后只是硬邦邦地反驳:「是我瞎了眼,但是你想好,你要再不回去,我爸就真不要你了。」

「随便吧,离婚证拿到那天他就结婚我都不在乎。」我将在车座底下找到的电话手表丢过去,然后启动了车,「还有,记住。是我田秀珍不要的他。」

我开着车扬长而去,汽车扬起的灰尘呛得车后的人止不住地咳嗽,如果是平时,我一定会担心地忙前忙后,生怕我这儿子受一点委屈,可如今,我居然一点感觉都没有。

他哪怕是为我考虑过一点,我也不会像今天这样。

我想,可能是心死了。

07

一路上的风景确实如刘娟所说的那样,山连水水连山,青山绿水,蜿蜒曲折,漂亮极了,难怪她拼了命也要出来看一看。这大好河山,来这世上一遭,不看真是可惜了。

我身上带的钱不多,没多久就快花完了,所以有时候我会留在当地帮工,年事已高,肯用我的人不多,偶尔有人听说我是自己出来自驾游的,好奇也好,同情也罢,总能找到活干。

路上会遇到一些小年轻,他们听了我的故事说我太酷了,要是在网上开个账号一定赚钱。

我不懂什么叫酷,也不懂什么账号,我也不想开,我只想像现在这样一路走走停停,看看山,看看水,如果还有时间的话,我还想看看他们口中的草原和沙漠。

有一天,我存够了2000块,加好了油准备再次启程,收留我的理发店老板娘突然叫住了我。

「田奶奶,我给您染个头发吧,就当是给你送别的礼物。」

粘稠的染发膏糊在头发上,散发着刺鼻的气味,这一个月以来,这个味道我闻到过无数次,它将黑的变成红的,黄的变成绿的,现在它将我的一头白发变成了黑色。

「这下不能叫田奶奶了,应该叫田阿姨才对,您瞧瞧,至少年轻了二十岁。」

老板娘的笑声爽朗而温和,我坐在理发椅上,无措地任老板娘摆布,有些不适应镜子里一头乌发的自己。

太久了,我都忘了自己年轻时是什么样子了,等我想要看看自己时,我已经满头银发,皱纹满面,像是一张被剥下来的老树皮,连我自己都觉得嫌弃。

我又想起了赵亭玉的那张保养得宜的脸,只觉得心里悲怆万分,我错过了多好的岁月和年华啊。

「谢谢,我很喜欢。」

我侧身擦了擦眼角的泪,向老板娘再次告别,继续踏上了我的旅程。

路程转眼只剩一半,钱又一次花光,我留在一个镇子,给当地一家小饭馆打扫卫生。

日子过得松散而自在,每日望着天上的云变换形状成了我最爱的娱乐项目,前提是如果没有再次遇到丁敬山。

「妈!」

时隔四个月,我站在低矮的桌前弯腰擦着桌子,他坐在轮椅上,由儿子推着过来,我直起腰,他见到我黑发的模样先是一愣,随后便泪流满面。

08

「秀珍,秀珍。」

他激动地一遍遍叫着我的名字,同时眼泪止不住地往下落,然后像是想起了什么,指挥着儿子。

「快,高远,给你妈点一笼包子,韭菜馅的,你妈爱吃。」

儿子扶着轮椅递给他一张手帕,他也只是胡乱擦了擦,眼睛一错不错地盯着我,好像稍一眨眼我就会消失一样。

我和饭馆老板说了声,然后将手里的抹布放下走到他的饭桌前:「有什么事,丁先生?」

我如同对待陌生人一般冷漠疏离的语气显然刺激到了丁敬山,他的眼眶骤然放大。一副被打击的模样:「秀珍,我是敬山啊,你的丈夫啊。」

「已经不是了,丁先生,您儿子可以作证,离婚证也可以作证,我们已经离婚了。」

「妈!」这下连我的儿子也有些忍不了,「那您连我这个儿子也不要了吗?」

「你不是已经有新的母亲了吗?」

我说的是事实,三个月前,离婚证寄给我的那一天,里面还塞着一张全家福,五个人,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笑容,看上去温馨极了。

我知道他是在报复我。

这句话显然不知道又刺激到丁敬山和他儿子哪根神经,父子俩的表情僵了一瞬,随后我听到儿子咬牙切齿的声音:「别提那个女人!弄坏了我爸的腿还卷走了一半的财产,真是不知廉耻。」

他说得颠三倒四,添油加醋了好多细节,但我也不是傻子,稍微一琢磨就知道了事情的真相。

丁敬山和赵亭玉结婚之后,本来日子过得好好的,后来有天突然来了个洋人,也说是赵亭玉的丈夫,于是两人就在路边打了起来,本来就年事已高抵打不过人家,同时好巧不巧旁边施工地装沙子的小推车翻了,砸在了丁敬山的腿上。

丁敬山成了残废,一辈子再也站不起来。

后来,再也忍不了日复一日照顾已经残废还冷暴力的丁敬山的赵亭玉提出了离婚。

这段婚姻短暂到只有不到三个月,如今他们还在离婚冷静期。

「所以呢,你去找她啊,找我做什么。」

一旁坐在轮椅上的丁敬山红着眼和我道歉:「对不起,秀珍,我错了,怪我有眼无珠,错把鱼目当成珍珠,让你受了天大的委屈。」

而儿子也拽住了我的衣角,一副追悔莫及的模样:「妈,爸都向您道歉了,您走了之后,小佳常常念着您,就算您不为我爸考虑,也为您唯一的孙女考虑考虑,和我们回去,我们一家人好好过日子好不好。」

「谁和你们一家人!」我终于忍不住,甩开了对方的手,「当初我受了委屈只想讨个公道的时候怎么不说和我是一家人,离婚后寄给我你们一家人全家福的时候怎么不说我们是一家人。」

我蹲下来戳着丁敬山已经毫无知觉的大腿,一脸冷漠:「如今瘫痪了没人照顾你了突然想起我这个免费保姆了是不是,丁敬山,你良心不会痛吗,你不怕死了以后遭报应吗?」

「妈,你怎么能这么说爸呢,太过分了!」见丁敬山被我说得羞愧地哭个不停,四周的客人都看了过来,儿子有些害臊,只能拔高了音量,一脸我怎么会变成这幅样子的痛心疾首。

「过分吗?」我冷笑着站起来,双手抱臂,「你到底是想让我和丁敬山复合来满足一家人的所谓愿望,还是嫌弃他生活都不能自理想找个冤大头推卸责任,最好就是你亲妈,因为照顾这个老不死的时候还能顺便帮你带带孩子,死了还有一半财产能继承,一箭三雕,丁高远,到底是谁做的过分了。」

「妈!」丁高远脸上带着被我拆穿心思的恼羞成怒。

我看着这张和记忆里相似却又相去甚远的脸庞,只觉得时间过得太快了,磨平了所有的回忆和温暖。

因为月子里落了病,我很难再生育,于是儿子便成了我心尖上的宝贝。

我给他起名高远,因为我希望他长得又高又大,可以靠自己去更好更远的地方。

我白天给人拉沙子,回到家教他识字数数,晚上再熬着油灯给人缝衣服,日子久了,我快熬瞎了一只眼,腰也落下了病根,

他看着我贴膏药止不住地抽气时常常掉眼泪,一边给我揉腰一边发誓长大了要挣很多很多钱,再也不要我过苦日子。

可如今,沧海桑田,世事变幻,他早已忘记了当初的承诺。

就在我们僵持不下的时候,旁边包子店的老板走了进来,将刚出炉的包子放到我们跟前的桌子上。

「您的包子来了,慢用了您。」

凝固的气氛在一瞬间缓和下来,丁敬山小心翼翼地将韭菜包子递到我面前,示意我赶紧吃。

我望着还冒着热气的小笼包,半晌,才开口:

「阿远,我记得你小时候最爱吃鲜肉包,你爸也是,每次你爷俩都能吃好几屉,你们总问我怎么不吃,是不喜欢吗?我说太腥了,我更喜欢吃韭菜的,但其实我一点也不喜欢韭菜馅,我只是怕我吃了肉的,你们就不够吃了。」

妈不爱吃,你们吃。

这是我这辈子撒过最多的谎,到头来,却成了他们“威胁”我的软肋。

过去的回忆唤醒了儿子一点良心,他再也忍不住,半跪下来想要抓住我的手:

「妈,呜……」

我不着痕迹地避开,继续开口:

「可我现在不想吃韭菜馅了,我只想吃肉馅的,如果你还念着我的一点好,别再打扰我的生活了,行吗?」

「对不起,妈,我不是人,我不孝。」

丁高远哭着跪下来,一边哭一边扇着自己耳光,而丁敬山也用手掩着面,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我不知道他们是否真的知道错了,说来惭愧,这两个占据生命最长时间的人,我却到头来猜不透他们在想什么。可能是我真的太笨。

他们就像吸血虫一样吸干了我的血,最后在我死后再不痛不痒地为我掉两滴泪,这样就算孝顺了,这样就算恩爱了。

可这样的人生真的是我想要的吗?他们真的有那么重要吗?

“再见。”

我转过身,擦了擦脸颊上的泪,这是我最后一次为别人哭,我扬起一个笑脸,以后的每一天,我都要为自己笑。

09

那天以后,我换了手机号和车牌号,丁敬山他们跟在我身后,我装作没看到,在一个寻常的下午甩开了丁敬山父子俩,从此销声匿迹。

我继续在路上流浪,完成着我自己的旅程。

我的白发又长了出来,我没再去染黑,因为我觉得白发也挺好的,现在网上的小明星都喜欢染这个颜色,我也算跟上了潮流。

一路上又遇到许许多多形形色色的人,男女老少,高矮胖瘦,有好有坏,他们教我认山上有毒的蘑菇,带我去参加夏夜里的篝火晚会,我时常觉得我像是一只刚步入社会的雏鹰,在一日日的自我喂养下茁壮成长,总有一天就能自己飞上蓝天。

「您的目的地已到达,祝您旅途愉快。」导航的机械女声在一声滴后关闭。

我走下车,寒风刮的脸生疼,天色还黑着,但广场上已经挤满了人,一眼竟望不到头。

这里是天安门,我到了。

我的视力不太好,哪怕戴上老花镜也看不清最前面的照片,好在旁边的小姑娘送给我了一个望远镜,我按照她的指导,从那个凸出的玻璃珠子望过去,在那个小小的圆孔里看见了悬挂在天安门城墙上的毛主席挂像。

他那么远,又那么近。

我强忍着泪水,凝望许久。

真不容易。

慢慢地,天光劈开第一层云雾,太阳露出来,身上多了些暖意,我的耳边奏响了熟悉的歌曲,喧闹的人群突然静了下来,我放下望远镜随着人群望去,红色的旗帜在阳光下慢慢升高,最后停留在顶峰处随风飘扬。

大家都纷纷拿起手机,我也不例外,却在看到取景框里的旗帜时放下了手。

我的眼睛也能看到,因为它就在那,不会离去。

过去的几十年,我的眼睛只有窗子大小,最多只能装得下小路尽头丈夫儿女回来时的身影,一眼就望到了头。

如今,我的眼睛还是只有那么点大,但是它能装得下天安门前红色的旗帜,装得下连绵不绝的高山,清澈见底的川流。

我想未来,它还能装得下一望无际的原野,孤远辽阔的沙漠,我觉得我没有一刻比现在更快乐。

最后,我为自己照下了一张自拍照,牙齿已经要掉光了,头发也已花白,脸上的皱纹耷拉下来,还是像一张老树皮,但是脸上带着幸福的笑容,这是我第一次好好看自己。

我的眼睛如今好小啊,小到只能装得下自己。

我终于理解了刘娟那句话。

如果下次有人要问起我为什么自己一个人出来旅行,我要告诉他,带着刘娟那份:

我想为自己挣一次命。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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